(資訊分享):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

2021-04-23 | 分類:文章分享, 連鎖智庫
本網站內摘錄或轉載的屬於第三方的訊息,目的在於傳遞更多資訊,不表明認同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,如果涉及版權、商譽等相關問題,請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提交相關權屬資訊,我們將依相關規定第一時間進行刪除。

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為健全新創事業投資市場機制,改善台灣天使投資環境,藉由與天使投資人共同投資,並提供新創企業創立初期營運資金,運用天使投資人投資經驗,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與網絡連結

  • 申請方式

一、本方案申請案件之受理、評估、審議及投資後管理等事項,由國發基金委任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辦理。
二、申請人應提出投資案申請表,並依據申請人身份別同時檢具天使投資人投資評估報告書、新創(被投資)事業營運計畫書等文件,向本方案執行機構提出投資申請
三、申請人提出投資申請後,由執行機構檢視申請文件內容、確認申請案件符合本方案投資規範,並依據申請文件填具投資申請案檢核表後,提請投資評估審議會審議

  • 對象

設立於我國之新創事業或主要營業活動於我國之境外新創事業,以新設或增資擴展(現金增資)且未曾辦理過公開發行或尚未進入資本市場(含興櫃、上櫃及上市)者為限。
新創事業應係指:
1.新創事業係設立未逾5年。
2.實收資本額或實際募資金額不超過新臺幣1億元之企業。
3.不限產業別。
4.上述條件若經投資評估審議會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
  • 資金額度

1.對於單一被投資事業的總投資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2,000萬元為原則。
2.新創事業申請本方案投資,若已取得累計募集資金或管理資產達美金10億元以上之國內外投資機構承諾投資,本基金對該事業初次投資金額得提高至新臺幣3,000萬元,惟不超過該投資機構投資金額。

  • 諮詢窗口

創投公會(02)2546-5336 或(02)2545-0075 #27 廖小姐

以上資訊是轉貼自 https://www.angelinvestment.org.tw/

標籤: